问题 | 订婚后女方怀孕但不想要孩子,孩子打掉后男方提出退婚,那彩礼可以不退吗 |
释义 | 女方怀孕了并不代表可以不退还彩礼。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法定情况出现的,男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法律分析 女方怀孕了并不代表可以不退还彩礼。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法定情况出现的,男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拓展延伸 在这种情况下,彩礼是否应该退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订婚的原因和约定。如果订婚是基于相互的爱意和承诺,而不是仅仅为了彩礼,那么彩礼退还可能不合适。然而,女方怀孕并打掉孩子可能会对婚姻计划产生重大影响。男方提出退婚可能是因为对未来的担忧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退还彩礼可能是一种公平的解决方式,以平衡双方的利益。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地风俗习惯也需要考虑。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通过婚姻介入机构或法律咨询师寻求专业意见,以确保公平和合法的决策。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彩礼的退还问题并不简单。需要考虑订婚原因和约定。如果订婚基于爱意和承诺,彩礼退还可能不合适。但女方怀孕并打掉孩子可能影响婚姻计划,男方提出退婚可能是担忧和不安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退还彩礼可能是公平解决方式,平衡双方利益。但需考虑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建议咨询婚姻介入机构或法律专家,以确保公平和合法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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