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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无因管理之债怎么处理
释义
    管理人是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要求受益人补偿因无因管理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之债怎么偿还
    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可以请求本人为其管理事务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而本人必须偿还因此而形成的债务,不然管理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支付该笔费用。
    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追讨
    1、明确请求范围。
    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1)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
    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
    (2)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所谓妥善管理,从客观上来看,管理要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进行了管理活动。也不能向被管理人请求补偿,如造成被管理人的损失还应当负责赔偿。妥善管理还包括管理活动不得违背被管理人曾明示过的意思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此意思不得违背法律或社会道德。
    2023年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究竟是如何的
    1、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为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管理他人的事务,因为管理人的管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支付因管理支出的费用。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什么,无因管理之债包含什么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点:
    (一)为他人管理事务
    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无因管理行为使本人取得某种权益而直接受益,也包括本人得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间接受益。
    (三)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衡量管理人有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应以客观标准确定,不以管理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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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