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撤诉? |
释义 | 离婚诉讼可以撤诉,但需经法院裁定。若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拒不到庭可被缺席判决。撤诉后6个月内可再次提起诉讼,有新理由或情况时可随时提起。申请撤诉是原告在立案受理后,宣判前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可以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撤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离婚案件撤诉的条件和程序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可以在审判前随时撤诉,但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不得撤诉。具体程序如下: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决定撤诉时,应向审判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审判机关裁定撤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撤诉,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继续起诉或者申请调解。撤诉后,原先的离婚诉讼将终止,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解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撤诉后,如果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将会受到法院的审查。总之,离婚案件撤诉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结语 离婚案件的撤诉程序需遵循我国婚姻法规定。根据法律,离婚诉讼可在宣判前撤诉,但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不可撤销。申请撤诉需书面申请并得到对方同意,由法院裁定。若一方不同意,可继续起诉或申请调解。撤诉后,原诉案终止,双方可重新协商解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需经法院审查。总之,离婚案件的撤诉需遵循法律规定并按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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