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 |
释义 | 首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缔约过失责任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最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一、隐瞒房子死人算不算违约 隐瞒房子死人不算违约。隐瞒房子死人只有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构成违约。但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要求对方解除购房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吗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定情形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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