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递交恢复专利权请求书 |
释义 | 恢复专利分为两种情形处理:一是有正当理由,需在收到处分决定后的2个月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缴纳1000元费用;二是遇到不可抗拒事由,需在障碍消除后的2个月内或最迟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恢复专利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1)有正当理由: 时机:收到处分决定起2个月内提出。 文件: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费用: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2)遇到不可抗拒事由: 时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文件: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拓展延伸 恢复专利权请求书的递交流程与要求 恢复专利权请求书的递交是恢复专利权的重要步骤,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首先,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请求书的内容符合要求。其次,申请人应当准备好请求书及其附件,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和整理。在递交之前,应当仔细核对请求书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递交时,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要求将请求书提交给专利权部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递交后,申请人应当密切关注专利权部门的通知,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回应意见。通过遵循正确的递交流程和要求,申请人可以增加恢复专利权的成功机会。 结语 恢复专利分为正当理由和不可抗拒事由两种情形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的情况,需在收到处分决定后的2个月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1000元费用。而遇到不可抗拒事由的情况,则需在障碍消除后的2个月内或最迟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递交请求书时,申请人应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要求,准备好请求书及其附件,并按规定格式进行书写和整理。在递交后,申请人需密切关注专利权部门的通知,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回应意见,以增加恢复专利权的成功机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