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2017年买的房2017年以前的物业费应不应该由我承担? |
释义 | 物业费每年自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缴纳。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 租客如果与房东约定由租客承担物业费的,应当交纳。租赁合同约定由房东承担物业费的,由房东缴纳,租客无需承担物业费用。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2017年货款无法收回,发货单签字,销售合同怎么写 法律分析:防止货款无法收回应当先行调查对方的资信,尽量选择自己信任的对象或者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其次完善合同的每一个细节,督促买方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借款利息应不应该写入借条 借款利息应该写入借条。借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是借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贷款人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利息。 单方解除合同应不应该通知对方 单方解除合同要通知。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撤销应不应该负违约责任 合同撤销不应该负违约责任。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对于合同当事人自始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存在违约行为,也就不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但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被撤销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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