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
释义 | 企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劳动者本身就有自己提出辞职的这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一、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 临时工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程序是一样的,首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就可以离职了,不要批准的。临时工不给辞职的,可以通过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或者选择劳动仲裁解决。同时,可以要求得到由于没有订立用工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和所有未结算的工资,如果没有为你交纳保险的,还有是与劳动年限相关的,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入职半个月离职可以吗 入职半个月肯定是在试用期之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试用期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该期限内,想要离职可以直接和人事部门沟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从签订试用合同开始算起,在任何单位应监督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若是单位因劳动者过快离职想要拖欠工资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一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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