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鉴定多长时间出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鉴定书一般在30日内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交警五个月都不给出责任书怎么办 交警队5个月不出责任书,可以咨询交警队或者提起复议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车被扣留好久可以返还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完毕就可以返还,一般最长扣押时间不超过六十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如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 1.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2.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 3.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4.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的,在申请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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