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告在刑事诉讼中有选择、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但是一旦委托了律师,就需要尊重律师的辩护权,不能随意更换。如果被告认为律师辩护不当,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更换律师。但是,被告必须说明更换律师的理由,并且需要得到法院的同意。此外,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多次更换律师,可能会影响案件审理,造成不良后果,因此需要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被告有选择、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并有权在诉讼过程中撤换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中,应当依法行使当事人的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履行职责。当事人有权随时撤回委托,但已经产生的费用应当按照律师与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告在申请更换辩护人时,必须说明理由。”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八条规定:“被告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辩护人更换,应当由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