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藏自治区发布最新住房补贴规定 |
释义 | 西藏自治区住房补贴标准及申请条件:廉租住房家庭可根据人均保障面积和现有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面积,补贴额等于补贴标准乘以补贴面积;申请条件包括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以及具有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包括购置私有住房、收入超过标准、改变房屋用途、提供虚假信息、连续六个月未领取补贴、从事非法活动的。 法律分析 一、西藏自治区住房补贴标准 廉租住房家庭月租赁住房补贴额等于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乘以廉租住房家庭应补贴面积。廉租住房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廉租住房家庭应保障面积与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计算。 计算公式为:廉租住房家庭应补贴面积=廉租住房家庭人均保障面积标准×廉租住房家庭享受租赁补贴人口-廉租住房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 廉租住房家庭月补贴额=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廉租住房家庭应补贴面积。 廉租住房家庭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自治区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标准对廉租住房家庭人均保障面积标准和条件适时进行调整。 二、西藏自治区哪些可以申请廉租房 (一)家庭年收入符合自治区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自治区确定的低收入标准 低收入家庭标准由自治区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民政部门制定并适时进行调整、公布。 (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条件 全区廉租住房家庭保障面积条件为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当地城镇非农业户口并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城镇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廉租住房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 三、哪些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一)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家庭因购置了私有住房(含在异地有私房)、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使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二)家庭收入超过当地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四)不如实或不及时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 (六)从事非法活动的。 结语 西藏自治区住房补贴标准明确了廉租住房家庭的补贴额和计算公式,以及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只有符合低收入标准、住房面积条件、城镇非农业户口要求,并具有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同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如购置私有住房、收入超标、改变房屋用途等,将不能享受住房补贴。申请者需如实申报信息,且连续六个月未领取补贴或从事非法活动的将被取消资格。自治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标准和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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