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宪法和民法的关系在于从法律体系上看,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属于母法,民法是其子法,根据宪法产生、完善。从法律位阶来看,宪法是民法的上位法,而民法是宪法的下位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