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一、租房押金条丢了怎么办 可以协商押金条作废,要求房东重新开具。租房押金条丢失 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可以退还的。 二、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为了有明确的拒绝支付费用的依据,租房人最好在中介合同中列出找房的具体条件,中介介绍的房屋与租房人的要求明显不符的,不予支付,中介机构应当赔偿损失; 2、中介机构保证核实房屋信息,满足租房人的特殊要求。但由于出租人提供的信息不正确或欺诈,中介机构应承担损失,并先向承租人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