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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拆房屋如何维权?
释义
    被强拆房屋的维权途径及强拆行为的违法性。当房屋合法但被以违建或政府项目征收为名强拆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被强拆造成财产损失,可要求赔偿。采取非法手段逼迫搬迁的,需承担法律责任。强拆适用于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不搬迁的情况,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可被强制执行。强制拆迁应有证明人和证据保全,被执行人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
    法律分析
    一、房子被强拆怎么去维权?
    房子是合法的,只是拆迁方以拆违建的名义实施强拆,或者是因为政府项目征收,补偿没谈拢,最终被强拆的话,那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子被强拆,如果造成了财产损失,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强拆单位进行赔偿;如果拆迁部门尚未支付拆迁补偿,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房屋拆迁部门支付拆迁补偿款。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强拆?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若不搬迁,则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结语
    维权应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被强拆可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拆迁补偿款。非法手段迫使搬迁需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责。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不搬迁者可被强制执行。强拆时需有证明人、保全证据,并可强制执行。维权需依法行事,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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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