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离婚开庭的说话技巧 |
释义 | 离婚案件开庭应避免无谓言辞,要有有针对性的答辩,重点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给法官留下印象。离婚诉讼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法院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开庭时,切忌什么都说。要抓住根本,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在自己发言时,有理有据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在关键问题上给法官留下印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被告的辩词策略 在离婚案件中,被告的辩词策略至关重要。被告应该在辩词中采取合适的语言和技巧,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争取有利的结果。首先,被告可以强调婚姻关系的破裂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其次,被告可以重点强调自己在婚姻中的付出和努力,以证明自己对家庭的贡献。此外,被告还可以通过强调对子女的关爱和承担责任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最后,被告应该避免使用攻击性的言辞,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通过合理的辩词策略,被告有望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到公正的结果。 结语 离婚案件中,被告的辩词策略至关重要。要有针对性、条理清晰地回应,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有理有据的反驳。同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争议。被告需强调婚姻破裂原因、自己的付出和对子女的关爱,避免攻击性言辞,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理的辩词策略,有望争取到公正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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