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流程 (一)个人独资企业应于每年3月15日前持年检报告书和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 1、提供《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及其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3、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4、特殊行业提供行政许可证明原件(食品、卫生等); 5、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支付年检所需费用 (三)企业通过年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上粘贴年检标识。年检标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 二、企业年检的主要内容 1、有无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行为; 2、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 3、前置审批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期满; 4、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已在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5、有无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