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证后房屋属于谁? |
释义 | 律师解答: 房屋公证后,房子依然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是不会影响房屋产权的,即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证明的是合同,并不是房子,公证作用是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还需注意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卖的合同是可以办理公证证书的,但也不是必须要办理的,只要是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而且房屋产权的转移是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后,与公证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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