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职权和法律职权之间的区别 |
释义 | 1、授权形式不同 职责是依法履行的责任义务;职权是法律赋予的特定权利。 2、侧重点不同 职责更多的体现的是义务方面,职权则更多的体现权利方面。 一、法人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代表一般是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其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二、投资者职责和股东职责区别是什么 投资者职责和股东职责区别如下: 1、投资者的职责是指授权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行使投资者的职权,并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国有资产投资者依法享有占有、收益、使用和支配国有资产的权利; 2、股东职责: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别的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别的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行为能力的限制是什么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上的团体人格,它在按照自己的意志实施行为时,与自然人有所不同。 首先,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种社团的意思能力,它必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公司的法人机关就是公司的意思机关。公司的法人机关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它们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进行公司的意思表示。 其次,公司的行为能力体现在对外行为的实施上,公司的对外行为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实施,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的意思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法律行为、为公司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公司权利能力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就是公司自身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包括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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