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企业来讲,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风险就是要对那些到期终止的员工按照他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至少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这个经济补偿金一定要支付吗?法律规定,对于到期时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了,单位还在支付补偿金就有点冤枉了。 所以为了区分和避免这种不该支付的补偿金的出现,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避免: 1、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前,如果员工有续签意向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如果没有提出视为不想续签,用这种条款约定的方式可以把是否有续签的意思表示交给员工,有利于单位可以明确地判断这个员工是否有续签的意向,如果没有的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他经济补偿金。 2、同样的条款,也可以在单位的规章制度里面加以明确。 3、在合同到期前,为了防止有些员工可能没有留意合同中的相关续签表示的条款,单位还可以用征询函的形式来询问员工辅助确定员工是否续订的意向。 总而言之用各种方式判断出是员工没有续订意向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笔数目累计起来金额也不会小。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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