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要件 |
| 释义 | 商标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尤其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种行为不仅冲击市场,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还可能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有故意销售假冒商品的意图。明知的标准可以根据被告知、进价和质量、个人经验等因素来判断。 法律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有的表现为生产或制造假冒商标,有的表现为销售假冒商标,在实际生产中,较多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这些都无一例外地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在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明知的范围不能要求过于狭窄,明知并不等于确知,只要行为人应该知道所销售商品是假货即可。这是由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流通是处于非法状态,经营者在交易时往往是心领神会,无须挑明,另外还可避免有些不法分子借口不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逃避法律制裁。司法实践中认定明知的标准主要是, (1)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曾被告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2)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市场上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 (3)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能够知道自已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结语 通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人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本罪的客观要件是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主体要件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违法者将受到罚金和刑事责任的追究。本罪的主观要件只能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而故意销售给他人。司法实践中,明知的标准主要包括行为人被告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市场上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以及根据行为人的经验和知识,能够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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