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3岁孩子骑电动车撞人后怎么办?责任人有陪护的义务吗?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规,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款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但单位承担监护人的除外。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监护人有明显的失误。据规定,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 交通事故责任全责的情况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5、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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