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于公安机关调解? |
释义 | 公安机关对下列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调解:(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的。(三)寻衅滋事的。(四)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六)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不适用于调解哪些治安管理行为 公安机关对下列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调解:(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的。(三)寻衅滋事的。(四)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六)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能否保留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或者当地政府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任务、不得依据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依据,同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内部,也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工作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你好,律师,我问一下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该如何处理违法行为 治安案件的处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治安调解,具体流程包括:(1)简单程序: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超过50元而对处罚人没有异议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当场处罚。(2)普通程序:①立案。②传唤。③讯问。④取证。⑤裁决。《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侵占行为是否应当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侵占罪的处罚标准: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是否有起诉期限?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有追诉期限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有六个月的追诉期。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对其进行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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