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如你这个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扣个人的商业保险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额)后得到15000元 纳税所得额=15000-3500=11500元,应交个人所税:11500乘以25%=2875元,速算扣除:1005元,应交个人所税:2870-1005=1870元,你到手工资=15000-1870=13130元。 虽然个税起征点升到了5000元,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我们还是按3500元算的。 如果个税按5000算 纳税所得额=15000-5000=10000元,应交个人所税:10000乘以25%=2500元,速算扣除:1005元,应交个人所税:2500-1005=1495元,你到手工资=15000-1495=1350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