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则可以申请退税,申请退税时应按规章携带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二)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三)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五)发放薪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六)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七)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八)税务机关规章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