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养老诈骗表现形式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提供“养老服务”:迎合老年投资人的养老需求,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养老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养老床位等名义非法集资。二、投资“养老项目”:不法分子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惯用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等。这些机构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运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钱被不法分子诈骗。三、销售“养老产品”: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四、宣称“以房养老”:不法分子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诈骗资金,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部分老年人最终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8: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