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少赔重疾险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特定重疾险种保额较低的险种,其存在不会影响原有的重疾险的理赔款项。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金的数额不得低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也不得高于其保险利益的范围。因此,少赔重疾险只是在原有重疾险的基础上提供额外的保障,不会对原有的理赔款项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金的数额,不得低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也不得高于其保险利益的范围。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保或者改变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金的数额、保险费率等重要内容。 3.《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合法请求进行理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支付。 综上所述,少赔重疾险不会对原有的重疾险的理赔款项产生影响,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合法请求进行理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