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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中“少赔”理由是否违反了最大利益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障重大疾病风险的保险,如果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然而,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会以“少赔”为由,仅部分给付保险金,这是否违反了最大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九条 保险合同约定应当保障被保险人的最大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不足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支付保险金或者补足不足部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并有权知悉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价格、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以“少赔”为由,仅部分给付保险金是违反最大利益原则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或者补足不足部分。同时,保险公司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或者服务信息,被保险人有权知悉保险产品的各项细节和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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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8: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