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罚的执行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交付执行等。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