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13应交税金=(5000-5000)乘3%=0元。 2、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8、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