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私人店开工作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写一个工作证明,加盖个体户的印章即可。个体工商户给员工开员工证明上需要具备以下内容:如实开具员工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担任职务、薪资;要加盖个体工商户的公章。 工作证明也称为在职证明,格式由所需证明单位的出据。 当事人在进行贷款等活动时,银行一般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工作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