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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拆迁程序及细则
释义
    律师分析: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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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