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父母离婚时存在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除非双方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一方一孩,在司法实践中,不以一方一孩的标准作出判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从最有利孩子原则和孩子自愿原则入手。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最有利孩子原则作出判决。一方可主张抚养权归于己方可以更有利于两个孩子的成长。另外在判决中,已满8周岁的孩子的真实意愿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因此一方可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愿意由己方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