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速收费员属于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如下: 1、高速公路收费员属于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 收费员岗位职责如下: 1、在站长、值班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当班期间具体的收费工作; 2、严格执行自动化收费操作流程和收费标准,负责按时足额上缴通行费收入; 3、负责做好收费设施的保护和保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正确处理收费工作中出现的紧急事件,遇重大问题和突发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 5、严格执行规定发放、回收通行卡,出口收费员要认真核对车辆信息,发现违章、逃费和有肇事痕迹的车辆,要及时滞留和报告; 6、负责为用路人提供服务,收集、上报用路人的意见和建议;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