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在杭州办理护照需要些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非浙江省户籍人员办理护照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交验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本市居民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2、在杭就业、就学人员申请: (1)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杭连续正常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4)就学人员(指16周岁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3、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符合前款2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指就业、就学证明); (4)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就业、就学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在符合前款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暂(居)住证上已登记同住人信息,且同时暂(居)住期限已满6个月。 4、年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申请: (1)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5、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换(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申请: (1)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换发证件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