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毒品的特征包括依赖性、耐受性、危害性和非法性。根据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依赖性或成瘾性,医学上又称为“药物依赖”或“药物成瘾”,是指由于反复使用某些药物而引起的心理依赖或生理依赖,或两者兼有,其中有些还会产生耐药性; 2、危害性,危害性与成瘾性有关,导致吸毒者长期滥用药物,导致他人慢性中毒及各种不良反应,身体虚弱、精神衰退,甚至精神错乱、中毒死亡; 3、非法性,药品的范围包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者都具有双重性,使用得当,可以止痛和治疗疾病;使用或滥用不当会导致药物依赖,损害健康。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禁毒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