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了能复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办理婚姻登记应出具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婚姻登记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携带办理婚姻登记双方的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复婚规定有哪些呢?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应通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婚姻登记的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注销其离婚证,发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重新确立夫妻关系。 三、离婚证如何撤销? 离婚证是不能撤销的,男女双方可以复婚,复婚后离婚的男女双方就可以恢复夫妻关系了,复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