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款必须到本人账户嘛? |
释义 | 法院执行款不是必须到本人账户的。 执行款是指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根据执行文件(比如生效判决书)和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交加执行申请人的款项。 有代理人即可,被执行款可以与法院和当事债权人协商,也可以直接打入债权人账户。执行款是指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根据执行文件和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交加执行申请人的款项。按照我国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款的交付,可分为两种情况: 1、直接将钱打给申请执行人,也就是执行人的账户,并由执行人完成执行终结手续; 2、打到法院的专门账户,通知执行人后再去领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六条 被执行人可以将执行款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也可以将执行款从被执行人账户直接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但有争议或需再分配的执行款,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将执行款划至执行款专户或案款专户。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扣划的执行款,应当划至执行款专户或案款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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