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三支一扶考试中,当出现报考岗位人数比不足开考比例的时候,报考此岗位的人员就会进行“调剂”。又或者是开考比例达到,但是有人员缺考,也会进行调剂。调剂原则: 1、对于空缺岗位,进行公开自愿调剂。 2、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调剂岗位中自主选择; 3、所有报名调剂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底排序录用,并参加资格审查。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三)拓展服务岗位。创新岗位开发模式,继续开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岗位。加大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大力开发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鼓励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岗位。 (四)科学制定招募方案。结合基层人才需求和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招募规模、条件。各地可在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基础上,适当扩大招募规模。严格选拔招募程序,推进部、省联动发布招募方案、考试公告等工作。招募计划要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向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优先招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提高招募本地户籍毕业生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