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的钱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已经判下来,那人不给赔偿,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那么,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判的钱不给怎么解决的相关问题,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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