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处理方式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范围包括无过错方的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房屋升值部分应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对于根本违约且构成欺诈的情况,买受人可要求双倍购房款、利息和损害赔偿金。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容,如涉及违约,应协商处理赔偿情况。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由违约方承担,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房屋升值部分在法律上应作为何种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
    首先来看,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可见,此时买受人实际获得的现实的房屋升值部分不符合可得利益的特点,不能作为可得利益要求出卖人赔偿。再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不动产需要返还时,此升值部分便在理论上从不动产中分离并显现出来,不应再依附着不动产返还给有过错的出卖人,而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
    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二)违约和欺诈惩罚性赔偿
    《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开发商既构成根本违约,又构成欺诈的情况(其中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3种),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况时,购房者可以要回款项的最高额为已付购房款加上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再加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损失,即双倍的已付购房款、利息和损害赔偿金。
    房屋买卖双方在就有关买卖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合同来进行确认,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内容,不得随意违反合同责任,如果涉及到违约的情况,则是需要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协商对赔偿情况进行认定处理。
    结语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规定,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对于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应满足一定条件,并由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此外,对于根本违约且构成欺诈的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房屋买卖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