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反悔卖房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释义 | 卖房时卖方反悔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买卖合同中无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由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 一、买房卖方反悔怎么办 买房卖方反悔,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依法成立且已经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未解约能否再签订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未解约,如果是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则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如果为将房屋出卖给他人,则在合同未解约的情况下,是不能再与他人签订合同的,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解除责任。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如果卖房签了合同了打算不卖了怎么办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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