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房子该怎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收财产房子应当上缴国库,有的将在拍卖后上缴价款。下列被查获的物品,经县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批准,不得报财政部门处理: 1、罪犯用于犯罪的工具和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犯罪证据保存的,一般应当拍照并保存在案卷中,原物应当随卷保存; 2、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拍照,照片存入案卷,原物送专门机关处理; 3、反动书画,有证据作用的,应当归档保管,无证据作用的,可以销毁; 4、黄色书刊图片,应指定专人另行保管,办案结束,即销毁或送有关单位; 5、没收的各种生活供应票证,经领导审查后,分别送有关部门处理或者在案卷中注明,自行销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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