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则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 一、如果房屋买卖不能过户是违约吗 买卖房屋不能过户违反合同约定的,属于违约。一方在明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应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方违约的应赔偿卖方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二、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议价,买卖双方应共同讨论房屋价格,或在中介房间下讨价还价; 2、支付定金如果买方同意以议价的价格买房,必须先付定金,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交付卖方的钱,具有合同的效力,定金支付后,如果买方后悔,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否则如果卖方后悔,必须加倍退还; 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5、完税,按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6、转让,双方办理转让手续。 三、查封的房子可以设定居住权吗 诉讼保全查封的房子暂时是可以确立居住权,并且是享有有居住权的。 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属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 居住权消灭只能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尚未过户的,但若第三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