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转股企业改制程序 |
释义 | (一)申报程序地方债转股企业改制组建新公司的方案,由市经委审核后报送市政府审批或由市政府委托市经委审批。 (二)报批材料 1、申请 2、需资产评估的债转股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3、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债转股方案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相关银行的金融债权移交文件 5、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协议书 6、公司章程 7、组建新公司的方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审批程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经委为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机构的批复》(渝府[2000]144号),全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审批工作由市经委负责。 (三)必要条件 1、符合《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符合国家和本市发展方向及政策要求。 3、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公司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人全部认购公司的股本。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批程序 1、由主发起人或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向市经委提出申请并附上有关申报材料。 2、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对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审核意见,或将其申报材料转报市经委。 3、市经委审核批复。市经委在申报材料齐备后予以批复。 4、持市经委批复,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申报材料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书。 2、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或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的审核意见。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5、发起人正式协议书。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7、资产评估报告书。 8、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9、国有土地评估报告书及国有土地评估确认书。 10、验资报告。 11、法律意见书。 12、发起人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 13、特殊行业,须有关部门允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意见。 14、外资作为发起人,需外经部门批准文件。 (六)其他 1、公司登记后,须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及公司创立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工商执照复印件报送市经委备案。 2、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上述资料中,针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可行性流程是什么的问题为大家做出了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在改制的时候,是需要遵循相关流程进行改制的。比如说,在前期准备的问题上需要准备的东西就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阶段,制定方案阶段等。国有企业改制往往事关重大,所以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对企业进行改制的时候,一定要充分了解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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