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重疾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或保险人已知的重要情况,包括患有或曾经患有的疾病、医疗史、家族病史等。如果被保险人高血压得到了控制,属于减轻风险的情况,可以考虑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用或保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如实告知,且该情况对于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或者降低保险费率具有重要影响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或者故意制造虚假事实,且该情况对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或者降低保险费率具有重大影响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和医疗史及家族病史等重要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八条:如被保险人高血压得到了控制,保险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险费用或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