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家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带走的要先查明原因和办案单位,保存证据,再聘请律师。家人被带走的,要先保持冷静,若确认有刑事犯罪的嫌疑,要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为犯事家属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