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所具有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其成立时产生,在其注销时消灭。参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及行为能力范围,但因自然人是生命体,因此其权利能力的范围较广,包括一些与自然人生命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如生命权、身体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而法人是组织体,因此无法享有这些特殊的权利能力。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