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 1、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 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一、遗失物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么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有: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二、捡到东西不还怎么处理 1、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有返还的义务,如果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不当得利,且数额较大时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如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2、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由此可见,按照我国民法规定,人们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当算做不当得利,应当返回给权利人。找不到失主的,也要上交到有关部门。如果人们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金额较大的话,会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当事人会面临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处罚。 三、拾到物品拒不归还的怎么处理 捡到他人的遗失物应该及时返还所有人,不知道所有人的,应该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由公安等有关部门通知所有人领取,仍人不知道所有人的,则有关部门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在这期间拾得人和有关部门都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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