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二)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五)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六)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