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居住地就是身份证地址,核发地就是证件,牌子发证地,登记地就是牌照档案所在地。2、补办的话是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申请的。换证的话居住地可以换证。如果因为违法行为需要学习科目一,那可以在核发地也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学习,考试。驾驶证核发地是指发证地的车管所。驾驶证登记地指登记住址。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