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仲裁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劳动者诉用人单位需提供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被诉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被诉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被诉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诉劳动者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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